中审学院党支部集中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4月24日,中审学院党支部根据《中共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事实方案》,集中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。学院全体党员教师在敏知417参加会议,会议由支部书记郭岚主持,施平、叶邦银同志主讲。
叶邦银同志以身作则,引领全体成员深入细致地、原原本本地研读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不仅确保了学习的全面性与准确性,还针对条例中新增及重点修改的部分进行了详尽解读,帮助大家深刻理解纪律要求的新内涵,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。
施平同志紧密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与实际情况,对《条例》中新增或修改的条文进行了生动而深刻的解读。他特别强调,现职领导干部应严格遵守规定,一般不得在企业兼任任何职务,包括领导职务、顾问等名誉性职务,以及外部董事、独立董事、独立监事等关键企业职务,更不得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,以确保权力运行的纯洁性和公正性,树立清正廉洁的干部形象。